本文内容:
為積極排查化解土地矛盾糾紛,肅寧縣國土局(Land and Resources Bureau of Suning County)強化大局意識,明確責任機制,創新工作舉措,力求工作實效,建立了六項機制推進土地矛盾糾紛調解。一、領導責任機制。建立領導包案制和責任倒查追究制,並實行督辦調處方式。在收到群眾信訪件後,由局長批閱分解至分管領導,辦公室定期督辦。在成功調處後,分管領導向局長報告,並通知辦公室銷號。對因調處不力,導致引發事態擴大的,從辦事員到分管領導依次追究相關責任。二、快速辦結機制。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由掛牌領導帶領相關股室工作人員組成調處工作組進行調處,並在規定的時限內予以辦結。對情況復雜,一時難以解決的,則先做好解釋,穩定當事人,再全力進行調處。三、聯動調處機制。對涉及面廣,內部因素較多的矛盾糾紛,國土局主動邀請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聯合調解,研究制定調處方案和措施,並現場合力調處,力爭一次性調處成功。四、跟蹤查效機制。在矛盾糾紛成功調處後,由辦結責任人進行回訪,了解事件發展動態,並進一步疏導化解,鞏固工作成果,有效防止了各類矛盾糾紛的“二次反彈”。五、完善“人員、責任、解決方案”三落實機制。對土地矛盾糾紛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督辦、催辦落實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重點對農村土地確權遺留問題、土地征用、土地流轉、土地糾紛、違法占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摸排。六、建立預防調處機制。對重點工程未批先建、未報即用、補償未到位、安置未落實等矛盾糾紛重點摸排調處。從源頭預防,從苗頭抓起,對排查出的潛在群體性矛盾問題,能夠化解的,抓緊予以解決;不能馬上解決的,提出解決方案,待局長辦公會研究後妥善處理。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