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
为不断优化开发区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肃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转变观念,简化行政审批,提升“放、管、服”能力,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 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第2号令)、《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冀政发[2017]8号)审批程序进行项目核准、备案,在现有的项目核准、备案条件下,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二是实行项目前置服务,对入驻园区项目提前介入,搞好项目前期服务,提前告知项目方办理相关手续需准备的材料,并明确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实现同步推进,从而节省项目单位的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办理速度,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三是实行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和项目代办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到的环保、土地等方面的审批工作,开发区派专人协助项目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重点项目建立对应的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主动帮助企业想办法解决,使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早建设、早达效。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