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
疫情发生后,肃宁县企业和项目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县发改局根据有关扶持政策,积极组织肃宁县企业和项目单位争取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一、帮助企业列入国家疫情防控有关名单,享受相关金融及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县发改局组织筛选上报肃宁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共计12家,截至目前,4家成功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国家有关金融优惠政策。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20]50号)要求,县发改局对本县企业进行了认真筛选审核,第一批上报企业4家,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帮助企业申报有关银行的优惠信贷政策支持 县发改局和县金融办组织肃宁县银行与20余家重点企业召开了银企对接会,为肃宁县企业发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会上多家企业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目前已帮助11家企业申报了有关银行的优惠信贷政策支持。 三、帮助项目单位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县发改局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截至目前,共上报6个项目,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亿元。今后,将持续跟踪了解企业需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衔接,搞好对企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促复产稳投资补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帮助项目单位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按照市发改委通知要求,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待上级下达正式通知后,积极争取资金,推动项目建设。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