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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是英聯邦成員國。教育制度屬於聯邦教育體系。教育歷史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居住在大洋洲的原始居民。當時在老年人指導下,青年一代從勞動中學習部落習俗與謀生本領。1788年,英國殖民者統治了澳大利亞,從而推行英國式教育制度。1848年新南威爾士州按政教分立的原則辦學,建立了兩個教育委員會,分別主管世俗學校與教會學校。1850年成立澳大利亞第一所大學──悉尼大學。1893年制訂教育立法,明確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和任務。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在全國範圍內逐步普及免費的、世俗的初級和中級教育,發展高等教育。教育行政 聯邦政府設教育部,主管教育規劃、教育經費、國際活動、移民教育、教育研究機構等。州政府也設教育部,有自主權,主要負責普及中小學義務教育及開展初等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聯邦教育部對各州教育政策起指導作用。聯邦政府設許多教育委員會,如:大學委員會、全國教育委員會、高級教育委員會、技術教育和繼續教育委員會、中小學教育委員會及課程研究中心等機構。它們通過調查研究,探索教育規律,提出各種發展教育事業的方案,供各級政府選用,起了革新教育的咨詢作用。聯邦教育部負責高等教育的全部經費,對其他學校則給予適當補助。隨著現代生產的發展,教育經費也相應增加。1956—1957年度,教育預算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1%;1976—1977年度,增加到5.8%。在1970—1971年度,教育經費為10億澳元;在1976—1977年度增至20億澳元。在1956—1957年度,聯邦政府的教育經費占政府總經費的2.6%;1976—1977年度,增加到4.21%。自1975年以來,聯邦教育部通過調撥經費及有關手段,加強控制全國教育,而各州政府權力又逐漸下放到地區及學校。各區都建立了地區教育管理系統。州一級統一考試制度已取消,督學制改為顧問制。當前,澳大利亞教育發展的特點和趨勢,在於從多方面提高教育行政的效率。聯邦政府通過經濟手段與行政權力進一步控制全國教育,使行政制度向集權化發展。學制學前教育從4歲開始。6~15歲實行義務教育,特殊教育例外。小學為6~7年,中學為5~6年。學生修畢中學第一階段(十年級),經校內考試與教師評定合格,發給初中畢業證書。第十二年級末,學生經考試合格,發給高中畢業證書。中學最後一年的成績可作為升學的依據。中小學課程設置,有核心課與選修課。由於各州因地制宜,因校而異,靈活多樣,無全國統一課程設置。中小學教師須受高等專門教育與師範教育,並獲得教師合格證才能充任。高等教育約從18歲開始到26歲以上。凡中學畢業者都有機會受高等教育。除悉尼大學外,1982年6個州的首府都辦了大學。大學教育著重學術研究、培養學士碩士和博士。高級專門學院著重職業技術訓練,培養有大學水平和一技之長的技術專家。70年代以來,隨著生產的高速發展,這一類型的學院數激增。據1980年的統計,全國共有68所,其中新南威爾士州23所、維多利亞州22所、昆士蘭州10所南澳大利亞州6所西澳大利亞州1所、塔斯馬尼亞州1所、堪培拉首都直轄區1所。在校生共有15萬多人,教師有10200人。這類新型學院符合現代生產的需要。此外,澳大利亞發展了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及應用現代化教學手段進行教育的空中學校(airschool)等教育現代化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了重大的促進作用。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